足协刚刚推出引援调节费时,球迷都认为这将抑制国内球员转会费虚高的情形,事实证明,这项规定只成功了一半,国内球员的转会费降下来了,但是转会的人数也增长了数倍,俱乐部的实际支出没变。
记得当时此项规定出台时,个人就指出这项规定过于笼统,缺乏细节方面的限制,因此俱乐部可以采用一名主力球员,搭售四名年轻球员的办法破解。比如,俱乐部为一名球员标出一亿元的价格,除了这位球员外,再从21岁以下球员里挑选四名球员,一同转会,这样每个球员的转会费都符合足协规定。现在,各家俱乐部引入内援时,转会费都是2000万,与我当初预测的一样。既然足协的引援调节费被中超球队破解了,那么俱乐部中性化名称这项规定呢?
意大利的桑普多利亚俱乐部,是由两家俱乐部合并组成的,这两家俱乐部,一家叫做桑普,一家叫做维多利亚,合并后,新俱乐部的名称是桑普多利亚。如果广州有两家俱乐部,一家叫做恒志,一家叫做远大,两家俱乐部合并后的名称是,广州恒志远大俱乐部,这没有什么毛病,完全合乎足协规定。现在的问题是,两家俱乐部各取一个字组成新俱乐部的名称,广州恒大,是否合乎足协规定呢?好像足协对俱乐部合并后,新名称的选择没有什么具体限制。
个人一直认为,中国足球现在最重要的问题不是应该怎样实现职业化,而是培养球迷。各位问一下自己,你身边的球迷多吗?你愿意付费看中超联赛吗?你愿意每年购买一件,售价300元,成本50元的正版球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