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已经成为当代世界第一大运动,看惯了每次比赛开始前双方11人阵容的整装待发,而可能影响到场上人数变化的最大因素恐怕就是来自裁判手中的红牌。不过,关于足球比赛的11人演变过程还是颇有历史。
2004年7月15日,国际足联正式向世界宣布,足球运动起源于中国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都城临淄,后经波斯、埃及、意大利辗转传播到英伦三岛,并在此发扬光大。谈起中国古代的蹴鞠,就不能不令人想起其在宋朝时的鼎盛,这在《水浒传》中也有所描述。当时民间已有类似于今天足球俱乐部的足球团体,强调个人技术,踢法繁多。玩法分为有球门与无球门的,人数少则一人,多则十几人,没有一定之规。
不过,公认的现代足球运动则始于英格兰。最初的时候,比赛就在长方形场地内进行,时间和参赛人数都由双方临时商定,球踢到对方的门杆内即为得分,这时的足球运动被称为“群殴足球”。到了1848年,英国剑桥大学的足球专家经过研究,印行了十条“剑桥大学足球规例”,规则的具体内容我们现在已经不得而知,但基本让足球具备了一些出行。首先就是对上场踢球的人数进行了限制,双方均不得超过15人。其次,对比赛的输赢定下标准,并规定了球门和场地的大小,还增加了裁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