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要聊的就是约翰·斯托克顿。这位老哥可是一只卑鄙的小精灵,作为一个白人,长得是文质彬彬,但一身小动作那是人见人躲。和他队友马龙如出一辙,他也有着一套小猪肘及铁血膝的功夫绝学。作为历史抢断王及助攻王,老斯在历史控卫榜上甚至未进前三(不是难以置信,而是理所因当),可能因为没有冠军加成吧。
别看老斯身体素质不咋滴,人可是高中篮球与棒球的两栖明星。大学时亦是学校主力控卫。
1984年白金一代选秀大会上,爵士在第16顺位挑选了老斯。前两个赛季老斯都是作为球队的替补控卫出现在赛场。可能没有那个男人的出现,替补就是老斯职业生涯的定位了。而这个男人就是咱上上期的主角—卡尔·马龙。1985年,老马的加盟直接升华了斯托克顿。说好听点叫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老马便化龙。难听点那叫啥?不就是传球不错,能挡拆,能给老马传球嘛。
86-87赛季,爵士用阿德里安·丹特利和活塞交换了肯特·本森和凯利·特里普卡,扶正了老马的核心地位。老斯与老马20年不变的挡拆之旅就此开始。想象一下,爵士主场永远只有一个声音,“Stockton to Malone”,腻不腻?腻不腻?
88-89赛季,老斯的巅峰期,这时的他已经可以被选入全明星了。至于季后赛么,依旧不理想,首轮就被勇士横扫出局。
到89-90赛季,老斯赛季场均14.5个助攻,已经连续三个赛季助攻数超一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