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上赛季鲁能客场1-2上港,这场比赛的判罚有问题。1.第一个进球被吹掉,尽管金敬道在躲,个人感觉有干涉门将视线的嫌疑,当然个别裁判也会判进球有效,个人感觉如果要求严格判无效是正确的。2. 第二个越位球,都看到鲁能球员的脚越线了,但越位与否的标准是看脚吗?而是看身体整体。很多人会说整体越不越位也很难讲,所以边裁也很难断定,但是国际足联对于这种情况的判定是支持进攻一方的,因为判罚不应该影响比赛顺畅,而视频裁判是可以通过反复回放看出来的,所以我认为这个球通过视频回放的判决应该是进球有效,如果没有视频回放那很难断定。其实更为争议的是主裁判为什么选择不亲自去看回放,这是最关键的因素,视频裁判说了什么。
3. 最后的手球,毫无疑问鲁能蒿俊闵是手碰到球了,但不是所以手碰到球都是手球犯规,这个球是在双方球员相互纠缠的情况下产生的,上港埃尔克森本身就有拉扯的犯规嫌疑,鲁能手球是在埃尔克森用手下压蒿俊闵反作用下碰到的,并非手冲球去,球不在埃尔克森的控制下,碰球后没有让鲁能获利,这个球通过视频回放是100%可以断定不是手球的。
var本身规则就有可改进的地方,尤其还是中超特色var,主裁想看就看,不看你也没办法。应该向网球学习,两队各有一到两次挑战申诉机会,由主教练或者场上队长决定,提出申诉后裁判必须看var给出清晰判罚,挑战成功裁判改判之后机会仍旧保留。蒿俊闵是一个老实人,为人低调,一个人在场上干什么事,跟平时的行为习惯有关系。我不信,蒿俊闵在没有任何干扰和外力的情况下,会拿手去碰球。
鲁能应把眼光放远些,这役最大的发現就是格德斯的表現太好了,能力不比佩莱差。小鹏把斯搁置的时间太长了,如果早用斯打联赛,佩莱也不会受伤了,以我之见,斯打不了亚冠,可多打一打联赛,让两外援大个轮回,这样队员少受伤,又丰富了技战术的的打法,成绩必然节节上升,用两大个打前锋,用长处冲吊的战术,用斯打锋线,就用速度和地面短传的打法,和上港之战就体现了后种打法,让人看了心情放松多了。
这样一来每战对手防守就增加了难度,也可以上下半场用两套战术(最好是下半场打速度,一般下半场体能都下降,打速度效果要好一些。看了这几场比赛,鲁能球员的传接球的配合技术提高了不少。上一场打亚冠,队员传接球没有输给对方,很少失误,这是踢足球的灵魂,体能还占优,在佩莱不上场的情况下,还取得胜利。如果主帅在多打两套战术,鲁能不想赢都难,三线作战全面看花。这才是应该考虑的,多给鲁能献技献策,把后面的比赛打好,这是最重要的。